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选派人员参加农业部举办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的通知
(豫农办人[2009]1号)
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农业(林)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班的通知》(农办人[2009]4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就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建设有关问题进行讲解,提高参训学员政策水平;邀请专家对学员进行创业培训,提高学员创业能力。
(二)经验传授。邀请优秀基层组织负责人传授农村工作心得,提高参训学员从事农村工作的综合素质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三)座谈研讨。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促进参训学员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现场参观。安排学员考察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开阔眼界和思路,增强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
二、培训对象
农村“两委”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各类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此前已参加过农业部组织的示范性培训班的学员不再重复选派。
三、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北京韩村河村培训基地
四、培训班次、时间及培训名额分配表
(一)培训班次及时间:第三期11月8日至11月14日;第四期11月15日至11月21日。各班次起始日期为报到时间,结束日期为返程时间。
(二)各省辖市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辖市农业局根据附件1确定的培训班次、时间和人数,抓紧遴选学员,并于10月28日前将参训人员汇总名单(见附件2)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农业厅人事处,并通知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河南省农业厅联系人:黄伟 电话:0371-65918619,传真:0371-65918619,电子邮箱:nytrsc@126.com。
(二)请各省辖市农业局要通知参训人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参训人员需携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两张,以备建立学员登记卡。参训人员不得带随从人员。参训学员须结合本职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做到带着问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