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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苏林业[2009]56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今年入夏以来,我省部分地区梅雨季节雨量偏少,近期又适逢连续高温天气,有利于杨树食叶害虫种群数量增殖。据调查,省内部分绿色通道、成片林杨树食叶害虫危害较重,特别是107、108、中林46等北方品系的杨树受害尤为严重。为了巩固绿色江苏建设成果,保障生态安全,现就加强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杨树是我省生态环境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食叶害虫是危害杨树的主要有害生物,具有发生代数多、种群增殖快、危害重、损失大、防治难等特点。当前局部地区发生的第三代杨舟蛾灾害警示了大范围爆发杨树食叶害虫灾害的可能性,如不采取坚决措施防控,第四、五代杨舟蛾必将在更大区域造成更加严重的危害。为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林农增收的高度,充分认识杨树食叶害虫防治的重要性,把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纳入当前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防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普及防治知识,积极做好第四代与第五代杨树食叶害虫的防治工作,减灾御灾,把灾害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二、 加强监测,掌握虫情
  当前,是杨舟蛾类杨树食叶害虫的第三代危害期,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队伍管理,强化监测责任,利用监测网络,对杨树食叶害虫实施定点定人监测。重点监测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旅游干道两旁的绿色通道及风景名胜区、大面积成片林的杨树。确定杨树食叶害虫的发生地点、危害面积、虫态、虫口密度。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社会及林权所有者发布杨树食叶害虫监测预报信息,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防治方法和技术措施。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林木病虫情联系报告制度》规定,确保病虫监测信息传输渠道畅通,若发生重大突发杨树食叶害虫灾害,应及时报告我局,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三、 抓住时机,科学防治
  杨舟蛾类食叶害虫在江苏往往以三、四、五代的幼虫危害成灾,尤以三、四代幼虫危害影响广、损失大。各地要在及时掌握虫情的基础上,加强领导,落实好防治药剂药械,多方筹集防治资金,抓住四代幼虫的三龄期前防治。要推广使用无公害防治技术,做到科学防治。中轻度危害的,要采取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或其它无公害防治手段;发生重度危害时,要按照《江苏省林业部门处置突发杨树食叶害虫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防控效果。
  四、加强督促,依法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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