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为了加强林木种子(含苗木,以下同)包装和标签管理,规范包装和标签的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保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林业局制定了《
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见附件1)。为切实加强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工作,认真执行种子标签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种子标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行林木种子标签制度是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
江苏省种子条例》的具体措施,是规范种子市场管理的有效手段。我省实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林木种子标签》(以下简称“两证一签”)制度以来,带动了林木种子市场管理逐步走向规范,但也存在“一签”管理落后于“两证”管理的现象。请各地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提高对林木种子标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结合今年江苏省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林木种子标签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二、 统一林木种子标签的核发程序及要求。《林木种子标签》由省林业局制定统一格式(见附件2),种子标签分绿色、白色二种。绿色为林木良种标签,白色为一般种子标签。省林业局统一印制了一批样本,各市可来领取标签样本发放到县。同一种批的每件种子均应附有一个标签,标签由林木种子经营者据实填写。
三、加强林木种子标签管理工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江苏省种子条例》和《
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国家和省级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必须使用附有“两证一签”的林木种子,从外省调进林木种子,该省尚未执行“两证一签”制度的,应要求供种方提供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