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湿地资源调查的通知
(苏林业[2009]63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国家林业局已经启动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我省被列为2009年首批开展调查的6个试点省份之一。为进一步查清我省湿地资源现状,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湿地资源调查。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江苏省湿地资源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江苏省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调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对湿地资源调查重要性的认识。湿地资源调查是湿地保护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只有通过翔实的调查,才能客观掌握湿地资源状况,对全省湿地资源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此次调查是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级林业部门为湿地保护管理牵头与组织协调部门之后,全省首次全面湿地资源调查,是对各级林业部门履行湿地保护管理职责能力的一次检验,是对湿地保护管理人员的一次业务锻炼。在调查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编制全省湿地保护规划,指导今后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各地要切实把握此次机遇,彻底摸清本地区湿地资源状况,为湿地保护管理打好基础。
二、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对此次调查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分管局长为成员的“全省湿地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省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湿地资源调查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检查,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相关部门的协调。湿地资源调查的数据采集涉及到水利、海洋、环保、渔业、国土等多个行业部门,各地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部门支持配合,确保按时完成调查工作。
三、组织专业队伍,确保调查成果质量。各市、县(市、区)要选派业务熟悉、工作踏实、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专业队伍,参加湿地资源普查。我局将统一组织技术培训,各地要组织认真学习《实施细则》。要严格执行《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或技术支撑单位反映调查中发现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