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盘南煤化工基地12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一期工程(40万吨/年二甲醚)核准的批复
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盘南煤化工基地12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一期工程(40万吨/年二甲醚)的请示》(市发改工业〔2009〕3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盘南煤化工基地12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一期工程(40万吨/年二甲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贵州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和《贵州省煤化工发展中长期规划》,项目的实施,将加快贵州优势资源型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
二、项目名称:盘南煤化工基地12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一期工程(40万吨/年二甲醚)。
三、项目业主: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地点:六盘水市盘县石桥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40万吨/年二甲醚,配套60万吨/年甲醇。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43809.6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24377.89万元,建设期利息16457.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974.29万元。资金来源:资本金127313.37万元由业主自筹,其余297064.52万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