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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民族学院学生食堂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民族学院学生食堂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省教育厅关于审批贵州民族学院学生食堂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黔教函[2009]6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学生食堂4692平方米,项目建设于贵州民族学院内,原学生食堂北侧、学生中心西侧。
  二、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
  三、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流程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复核和完善有关设计内容。
  四、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五、同意结构采用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型式,抗震按6度设防。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进一步复核验算,确保工程安全。
  六、同意框架部分基础设计采用桩基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同意给排水和电气设计。
  八、原则同意消防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复核、完善有关设计内容。
  九、同意设计采用的装修标准。
  十、同意建筑的节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参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进一步深化设计。
  十一、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半。
  十二、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750万元(含已建部分,详见附表)(略)。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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