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榕江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东南州发改委:
你委报来的有关资料收悉。为增强榕江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环境和当地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榕江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评估论证意见,同意榕江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增日处理80吨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及收运系统,库容52.41万立方米。
二、建设方案:
1、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距榕江县城3.7公里的仁育村长冲场址作为本工程场址。需加强对建设场址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
2、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改良型厌氧性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工程方案和设备方案,下一阶段须根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生产管理及服务设施等的连接关系和实际需要对工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优化。
3、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渗滤液处理工艺,在下一阶段应进一步做好处理工艺和排放方式的技术方案的比较工作,渗滤液处理标准应满足GB16889-2008中表2规定的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排放标准要求。
4、原则同意总图布置及建、构筑物方案。
5、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垃圾收运系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