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塘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南州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平塘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建设平塘县污水处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塘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增日处理0.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管网27455米。
二、建设方案:
1、原则同意推荐的平塘县南面的平舟河下游平湖镇新舟村更等修建污水处理厂。
2、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推荐的“新型一体化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污泥处理方案,但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作好工艺优化工作。
3、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的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方案。
4、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管网布置方案。
5、同意推荐的本工程污水管道管材选择方案,但需在下一阶段根据工程实际作好比选工作。
三、项目总投资:2963.47万元。其中厂区总投资1483.23万元;管网总投资1480.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