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原平市化工厂、原平化肥厂限期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繁峙宏达淀粉厂完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关闭;山西纪元玉米产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二)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1.忻府区、原平市、宁武县、宁武县东寨、代县、繁峙县、五台山污水处理厂全面稳定运行;原平市污水厂完成生化改造,实现中水回用;五台县、定襄县污水处理厂8月底前完成调试,出水水质达标;静乐县污水厂完成技术改造和扩建工程,出水水质达一级A类标准。忻府城区年内要完成污水处理厂明渠改造工程,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其他各县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2.原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投入运行,处理率达到60%,其他县市要开工建设;
3.城市集中供热没有开工的县市4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城市集中供热率达70%以上;忻府区要进一步完善供热方式和设施,扩大热电联产供热规模到320万平方米,推进煤改气工程和高效煤粉锅炉供热工程,新增集中供热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75%以上;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拆除土小锅炉和铁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地热”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各县城市气化率达到90%;烟尘控制率覆盖率达到90%;
4.完善医疗危险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实现医疗废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的规范化处置率达90%以上。
(三)生态环境保护
各县(市、区)要按生态功能区规划实施保护措施,要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单位和设施实施搬迁、关停和取缔;要严防生态破坏事件发生;要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工作;城镇要加快“绿化”、“美化”、“靓化”工程建设速度,力争达到国家“优美乡镇”标准。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县(市、区)政府是这次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张宝顺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流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实行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环保部门是这次行动的牵头单位,在领导组的领导下,充分履行职责,发挥好协调和指导作用;发改部门重点把好产业政策关;经贸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依法关停淘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人员的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公安部门负责协助配合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对暴力抗法的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电力部门负责对淘汰取缔、关闭及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强制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