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79号)
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忻州市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蓝天碧水工程暨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和减排任务,彻底改善汾河、滹沱河流域环境质量,依据省环保局《关于在涑水河丹河滹沱河流域和“蓝天碧水”工程范围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负责对8个县(市、区)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指挥、统筹协调。
组 长:武 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天桐 市政府副秘书长
边升阳 市监察局局长
罗荣华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忻州电力分公司、市广播电视局、忻州日报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政府主要领导。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罗荣华兼任。办公室下设四个督查组,一个资料组,具体分工如下:
督查第一组:组长贾明光(市环保局副局长),负责忻府区、定襄县;
督查第二组:组长梁宣林(市环保局副局长),负责原平市、代县;
督查第三组:组长李秀萍(市环保局副局长),负责繁峙县、五台县;
督查第四组:组长张佩文(市环保局副调研员),负责宁武县、静乐县。
四个督查组副组长分别由纪检部门各1名同志担任,成员由工商、公安、电力、环保部门各1名同志担任。
资料组:组长贾明光(市环保局副局长),副组长李巧(市环保局宣教法规科科长),负责资料收集、汇总、上报,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