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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桃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桃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铜仁地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报送松桃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铜地发改项[2008]86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新建日处理80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总库容57.1万立方米,渗滤液处理40吨/日;新建5座地埋式垃圾转运站(20吨/座),配置垃圾运输车5辆(5吨/辆)。
  二、同意项目建设于松桃县城西北郊狗脚坡。
  三、同意采用改良型厌氧性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
  四、总平面布置和交通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场区总平面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区地形进一步优化进场道路、库区内临时道路路线和基础设计。
  五、防渗处理
  同意采用单层衬里的人工全水平防渗处理方案及主要防渗材料。
  六、原则同意场区内主要建、构筑物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现场地质情况,进一步优化垃圾坝基础设计,确保大坝安全。
  七、同意场区内地下水、渗滤液、废气导排系统设计。
  八、渗滤液收集与处理
  原则同意采用“预处理+MBR(具备脱氮功能)+RO”的渗滤液处理工艺,渗滤液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二的规定限值后排入松江河。
  九、同意垃圾收运系统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十、同意电气、消防和给排水设计。
  十一、同意环保、劳动卫生、节能设计。
  十二、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十三、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四、经审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1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58.4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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