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甸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南州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罗甸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08]92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罗甸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建设罗甸县污水处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罗甸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增日处理0.6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管网21990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
二、建设方案:
1、原则同意推荐的罗甸县东面农科所菜地旁的荒地修建污水处理厂。
2、原则同意本工程总平面布置方案及推荐的“AmOn一步法”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污泥处理方案,但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作好工艺优化工作,确保满足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3、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的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方案。
4、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管网布置方案及污水管道管材选择方案,但需在下一阶段根据工程实际作好方案优化工作。
三、项目总投资:2756.59万元。其中厂区总投资1257.6万元;管网总投资1498.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