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卫生厅:
你厅报来的《关于转报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初步设计的函》(黔卫函[2009]7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十九层门急诊综合楼22575平方米,三层地下室6085平方米及相应室外工程,本工程为一类高层建筑。新增床位401张,项目建成后全院床位数达600张。
项目建设于贵阳市宝山北路71号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内,拆除原外科病房和内科病房进行建设。
二、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全院道路系统,合理组织交通。
三、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进一步复核和完善有关设计内容。取消三层专家诊室的卫生间设置。
四、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同意竖向交通设置医用电梯3台,普通电梯4台。
五、同意结构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型式。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6度乙类设防、抗震等级二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对结构体系进一步复核验算,确保工程安全。
六、同意基础设计采用孔桩基础,地基基础等级为甲级。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等进一步优化基础设计。
七、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含弱电系统)和暖通设计,防雷为三级,同意变电所增容改造计入本工程一并实施。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有关规范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优化设备选型,确保一级用电负荷安全。
八、原则同意消防和人防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火灾报警系统一级,人防等级为核六级甲类、二类人员掩蔽所。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等和消防、人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有关设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