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纳雍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毕节地区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纳雍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毕地发改投[2009]15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纳雍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建设纳雍县污水处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纳雍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增日处理污水0.7万吨,污水收集管网30040米。
二、建设方案:
1、原则同意推荐的纳雍县余家田和高家寨两处分建0.3万吨/日和0.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两座。
2、原则同意本工程总平面布置方案及推荐的“一体化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污泥处理方案,但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作好工艺优化工作,确保满足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3、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的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方案。
4、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管网布置方案及污水管道管材选择方案,但需在下一阶段根据工程实际作好方案优化工作。
三、项目总投资:3888.82万元。其中厂区总投资1988.28万元;管网总投资1900.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