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独山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南州发改局:
你局《关于上报独山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09]75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住院、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049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468平方),建筑总层数地上十层,地下一层,建成后医院床位数250张;新建150吨/日医疗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新建2.5立方米/日医疗垃圾收集设施。
二、该项目建设于独山县人民医院内。
三、住院、医技综合楼
1、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
2、原则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医疗工艺流程及有关规范进一步优化平面布局,充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同意建筑立面造型设计。
4、同意结构设计采用现浇砼框架结构型式,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对结构体系进一步复核计算,确保工程安全。
5、原则同意采用独立柱基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进一步优化基础设计。
6、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和暖通设计,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完善。
7、同意环保、消防和节能设计。
8、同意设计采用的装修标准。
四、原则同意医疗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设计,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8466-2005)中表二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五、同意医疗垃圾收集设施设计。
六、建设工期:本工程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半。
七、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2321万元;总投资中超中央补助资金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
请遵照执行。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建设;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