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西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毕节地区发改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黔西县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毕地发改综[2009]7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八层住院综合楼14380.4平方米,地下室一层半1840.8平方米及相应室外工程。本工程为一类高层建筑。新增床位360张,项目建成后全院床位数达500张。
项目建设于黔西县新城区里沙大道南段黔西县人民医院院内。
二、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全院道路系统,合理组织交通。
三、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进一步复核和完善有关设计内容。
四、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同意竖向交通设置医用电梯3台,普通电梯2台。
五、同意结构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型式。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结合使用要求复核荷载并验算结构体系,确保工程安全。
六、同意基础设计采用孔桩基础,地基基础等级为乙级。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等进一步优化基础设计。
七、原则同意给排水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深化用水量测算,统筹安排全院给排水系统。
八、原则同意电气(含弱电系统)设计,防雷为三级。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有关规范认真复核电力负荷等级,优化设备选型,确保用电安全。
九、同意采暖和通风系统,以及节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相关规范进一步深化。
十、原则同意消防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报警系统按一级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有关设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