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晴隆县光照镇燕窝寨排洪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西南州发改局:
你局和州水利局报来的《关于转报〈晴隆县光照镇燕窝寨排洪渠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州发改农经[2009]45号)及有关初步设计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保护晴隆县光照镇东方红村840户42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灌溉面积1109亩,提高项目区粮食单位面积的产量。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修建排洪渠3540米,拦沙坝66座,人行桥5座,公路桥1座,消水洞4座(含支渠105.1米),消力池2座。
三、工程为Ⅴ等5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四、同意渠线采用设计单位推荐的燕窝寨水库溢洪道出口-保定营-老金田-三颗树-小水井-消水洞-已建排洪渠方案,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五、原则同意渠道横、纵断面设计及拦沙坝、人行桥、消水洞、消力池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渠道稳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