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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柱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柱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东南州发改委:
  你委《关于审批天柱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州发改投资[2009]206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建0.6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厂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04.2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480平方米,变配电室30平方米,门卫22.28平方米,仓库72平方米;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系统23641米,其中de315 4387米,de400 4992米,de500 5687米,DN219×6钢管 120米, D600 2127米,D700 1668米,D900 4660米,检查井555座。
  二、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天柱县鉴江河南岸(芹香村中昊辛集化工集团往东的农田菜地),厂区总用地10.2亩。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一体化氧化沟的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鉴江。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并优化部分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远期发展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
  五、原则同意污水收集输送系统的平面布置和纵断面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优化部分管道走向和埋深。同意de315-de500采用UPVC双壁波纹管,D600- D9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DN219×6采用钢管。
  六、同意给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计。
  七、同意环保、劳动卫生和节能设计。
  八、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九、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经审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9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2955万元(污水处理厂1283.48万元,污水收集系统1604.0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7.4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万元(详见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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