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苏财农[2009]190号、苏林计[2009]73号)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防护林工程建设国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09]3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710号)精神,国家在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中下达我省防护林工程建设投资计划7200万元,要求地方配套5550万元。项目中央投资计划已经通过《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9]1257号)下达给你们。根据有关中央投资计划对地方配套资金要求以及“重点向苏北、苏中地区倾斜,适当兼顾苏南地区”的原则,现将省级配套资金下达给你们,列2009年度“2130205森林培育”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国家第四批扩大内需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省级一次性配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长防区人工造林每亩30元,封山育林每亩10.5元;海防区人工造林每亩120元,封山育林每亩42元。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种苗、整地、栽植等。

  二、各市、县财政、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省级分解下达的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要求及本次下达的省级配套资金额度,积极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充分发挥使用效率。

  三、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护林建设的各项要求,争取早开工,快完成。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监管,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成效。

  附件: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防护林工程省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防护林工程省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  位项目建设内容省级配套资金
全省合计 3330
南京市小计 15.75
浦口区长防区封山育林1.5万亩15.75
溧水县长防区封山育林1万亩10.5
江阴市长防区人工造林0.3万亩9
宜兴市长防区人工造林0.4万亩12
邳州市长防区人工造林0.3万亩9
睢宁县长防区人工造林0.4万亩12
丰 县长防区人工造林0.3万亩9
沛 县长防区人工造林0.4万亩12
铜山县长防区人工造林0.75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38.25
新沂市长防区人工造林0.4万亩12
金坛市长防区封山育林0.4万亩4.2
溧阳市长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0.6万亩21.3
通 州海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60
海安县海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60
如皋市海防区人工造林0.3万亩36
如东县海防区人工造林1.5万亩180
启东市海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60
海门市海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60
连云港市小计 498
新浦区海防区封山育林3万亩126
连云区海防区封山育林5.05万亩212.4
海州区海防区封山育林1万亩42
开发区海防区封山育林1万亩42
风景区海防区封山育林1.8万亩75.6
灌云县海防区人工造林2万亩240
灌南县海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60
赣榆县海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1.7万亩131.4
东海县海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4.3万亩240.6
淮安市小计 12
楚州区长防区人工造林0.4万亩12
涟水县海防区人工造林0.8万亩96
洪泽县长防区人工造林0.4万亩12
盱眙县长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25.5
盐城市小计 144
亭湖区海防区人工造林0.7万亩84
盐都区海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60
建湖县海防区人工造林0.95万亩114
响水县海防区人工造林1.8万亩216
阜宁县海防区人工造林1万亩120
射阳县海防区人工造林1万亩120
滨海县海防区人工造林1万亩120
大丰市海防区人工造林1.5万亩180
高邮市长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15
镇江市小计 9
润州区长防区人工造林0.3万亩9
句容市长防区封山育林1万亩10.5
丹阳市长防区人工造林0.3万亩9
泰州市小计 12
海陵区长防区人工造林0.4万亩12
靖江市长防区人工造林0.8万亩24
姜堰市长防区人工造林1万亩30
兴化市海防区人工造林1.7万亩204
泗阳县长防区人工造林0.2万亩6
沭阳县海防区人工造林0.5万亩6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