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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其它情况

25、县级人民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政策文件。

以文件为依据。

2

 

 

26、林改期间稳定情况。

出现大的群体性事件、群众上访,严重影响团结稳定的,不得分。

2

 

 

27、林改期间遵纪守法情况。

存在以权谋私、违纪违规事件的不得分。

2

 

 











 

检查组组长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评分表(市级)

  检查对象:       市             得分:    分

检查验收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组织领导

1、市级成立领导机构。

以文件为准。成立得满分,未成立不得分。

3

 

 

2、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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