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
(苏林办发[2009]27号)
南京、徐州、常州、苏州、南通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8]100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09]190号),促进和规范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现请你局在本辖区内先行组织开展调研,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本地区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特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具体内容见调研提纲(见附件)。
二、调研方法
各地可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等形式。
三、几点要求
1.请各地根据调研提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调研。
2.调研报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正确、数据可靠、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5000至8000字,典型事例可以作为附件。
3.请各地于11月15日前将调研报告函报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jslingaiban@126.com。
我局近期将组织专题调研组赴你市及有关县(市、区)进行调研,届时再行通知。
附件: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提纲
附件
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提纲
一、面上调研
1.本地区现有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农民专业合作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或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数量、主要经营范围和发展现状。
2.本地区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本地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对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
4.国家和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电价优惠、绿色通道政策等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
5.本地区希望出台哪些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