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林业局、新华日报社关于组织开展“市、县领导话林改”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苏林改办[2009]9号)
各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决定自今年11月至2010年1月底在全省开展“市、县领导话林改”专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邀请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结合各地实际,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撰文,畅谈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阐述各地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介绍各地改革中的做法等。
二、组织形式
此项宣传活动由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林业局、新华日报社共同策划开展,新华日报将开设“市、县领导话林改”专栏,不定期刊发各地稿件。各市及所辖县(市、区)的稿件由各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并及时报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此项专题宣传活动及本地稿件的组织工作,至活动结束时,原则上每市稿件不得少于3篇。如有需要,新华日报社驻各市记者站可予配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