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
赵荣庆(市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诚忠(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贵生(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班春生(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康在凤(市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白俊彦(市地税局副调研员)
银未龙(市地税局副调研员)
成 员:
王志印 陈金生 王俊平 王晓东 何忠党
郭玉林 魏永红 韩东英 薛玉荣 李安智
丁志功 崔 萍 李俐军 赵芝旺 武 杰
黄云萍 路文平 陈晋锋 杜贵琦 韩希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征管科,负责组织协调和安排部署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班春生(兼)
副主任:
魏永红 韩希兵
成 员:
邢 燕 李国红 王久刚 张文婧 魏建英
王子文 闫文君 赵慧英 李 湘
五、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3月5日开始启动,6月底结束,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自查补报(3月5日至4月15日)。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行政事业单位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办税流程。税收管理员要深入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和纳税辅导,增强行政事业单位的纳税意识和税收法制观念,引导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要求,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申报表见附表),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及时足额补缴税款。各单位要将自查辅导和宣传动员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精心组织,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自查面要达到100%。凡在自查补报期间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可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4月16日-5月15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各级地税部门对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
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和《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为执法规范,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检查的方法是以进点检查为主,调帐检查为辅,帐面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实行一级进点,各税统查,杜绝重复检查。在检查期间发现的其他纳税人涉税违法线索的,由检查组向相关纳税人追缴税款,需要其他地税机关进行协查追缴的,报专项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后统一制发协查函。在重点检查期间,专项检查领导组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