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林业学校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林业厅:
你厅送来的《关于请审批〈贵州省林业学校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2009]黔林函2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省林业学校教学实训楼2648.8平方米。项目建设于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云锦村,贵州省林业学校内礼堂北侧。
二、原则同意建筑平面设计,但应按现行规范设置伸缩缝,根据使用要求优化实训教室尺寸,优化楼梯间宽度、位置及厕位数量设置。
完善实验室有毒、有害气体和废水的排放方案。
三、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根据实训教室使用功能优化层高设置。
四、原则同意结构采用框架结构,但应根据使用要求复核荷载取值并按照规范验算,节约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安全。
五、同意基础采用独立柱基,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地质勘察结果进一步优化设计。
六、原则同意电气设计,但应按规范认真复核相关参数,但应结合实际复核用电量及对应设计。
七、原则同意给排水设计,但应结合实际复核用水量,按规范复核消防水量和水压,确保安全。
八、原则同意消防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有关规范和使用要求,并应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
九、同意环境保护等设计和采用的装修标准。
十、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完善节能设计。
十一、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6个月。
十二、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350万元(详见附表)(略)。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