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阡花山水利工程灌区渠系监理招标工作的批复
铜仁地区发改局:
送来的《关于转报<石阡县花山水利工程灌区渠系工程择优选择监理企业的报告>的请示》(铜地发改经[2009]40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以黔发改农经[2009]379号文对石阡县花山水利工程灌区渠系工程的招标初步方案进行了核准。项目业主石阡花山水利工程管理局委托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在招标过程中,石阡花山水利工程灌区渠系监理标段于2009年5月31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交易中心》三家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但到规定的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仅有一家单位提交了《资格预审文件》;又于6月8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交易中心》三家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但到规定的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仍只有一家单位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两次招标均未达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三家以上要求。
石阡花山水利工程灌区渠系工程监理标段在招标过程中提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且项目业主又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该项目属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相关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文件都是由批复或核准的,符合《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的相关规定,同意石阡花山水利工程灌区渠系监理标段可以不再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