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质监、安监、劳动、建设等部门要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天然气管道、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重点企业和用户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要严肃查处、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安监、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关闭或转产企业留存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必须进行妥善处置,严厉打击私藏雷管、炸药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自然灾害安全防范
  近期,我市范围内阴雨天气增多,降雨量增大,防汛形势非常严峻。气象部门要及时预报天气状况,提前采取防汛准备。城建、房产、教育、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等部门要对危漏房舍、学校校舍、生态脆弱山坡以及河道、河堤等易发生倒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灾害的安全隐患,逐一普查登记,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抓紧整改,有效防止各类自然灾害。
  (三)严查重处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公安、交通、交警、农机、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桥险路的普查整修,加强对营运车辆及其设备、设施、零部件和技术性能的全面检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车辆带病运营。对机动车超速、超载、超限和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民爆物品管理,严防各类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车;严禁农用车载客,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运输旅客行为。
  (四)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故的发生。加强节日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节日期间,任何学校和个人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包括毕业班)。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疾病预防、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爱路护路等方面的教育。
  (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节假日特点,重点检查粮、油、肉、奶制品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安全商品,严厉打击利用节假日生产、销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生产及流通企业注射剂类药品、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的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以及严重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