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159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加强我区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防控合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次 仁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 有 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雷 桂 龙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成 员:文 秋 良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陈 新 强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卢 英 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索朗群佩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晋美次仁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才 旺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李 学 林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黄 宝 山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扎 顿 拉萨海关副关长
徐 自 忠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