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98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做好我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成立自治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德 吉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格桑玉珍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德吉白珍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成 员:岗 青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 秋 良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金 生 国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肖 白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央 宗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仁 真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