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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三日

临汾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肉食品安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畜禽定点屠宰工作,认真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积极维护公共食品卫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年九月底以前,县城以上城市畜禽进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乡镇畜禽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从事畜禽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和宾馆、饭店、食堂,所销售或使用的畜禽产品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畜禽产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畜禽屠宰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负总责,要认真贯彻实施《条例》,高度重视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人力、物力、财力等相关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市政府成立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
  组 长:
  郑中夏 (副市长)
  副组长:
  王煦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云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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