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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开展“告别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公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三)规划部门工作重点:1、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将道路、停车场规划作为编制规划重点内容;2、严格按照《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临汾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进行规划、审批;3、协助建设部门落实规划内容,使规划、建设、管理同步实施;4、协助公安机关实施路口拓宽、渠化。
  (十四)市残联工作重点:加强社会公共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沿街路口残疾乞讨人员的教育、劝阻、清退,规残疾人专用车管理。
  (十五)军分区工作重点:严格驻军和武警部队车辆号牌的监督管理和纠察工作,加强军、警车辆驾驶人的遵纪守法教育,并协同交管部门落实好对军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制度。
  五、方法步骤
  以告别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公民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文明活动从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领导,宣传部门和公安机关主抓,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深入发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迅速掀起告别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公民活动热潮。一是通过举办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倡仪书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驾驶,文明行车,拒乘黑车,平安出行;二是引深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进一步争取广大群众对宣传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三是宣传部门要免费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设立宣传阵地,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交管工作动态;四是要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开展警示教育;五是要加强内部阵地宣传,切实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面。要根据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机动车驾驶人重点宣传:车况良好、按线行驶、按灯停行、按速行驶、按位停车;不使用假牌假证,不超员载客,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争道抢行等。针对非机动车重点宣传:铃、闸、反光镜齐全有效,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遵守交通信号,转弯时伸手示意;不加装动力装置,不逆向行驶,不同机动车争道抢行。针对行人重点宣传:要在人行道行走,主动避让车辆,走人行横道线,红灯停绿灯行;不斜穿道路,不在道路上玩耍戏嬉,不追车扒车。针对乘车人重点宣传:要车辆停稳后上下,不和驾驶人闲谈,靠右侧上下车;不在路口或车行道内拦截搭乘车辆,不乘坐超员车、带病车,不携带危险品上车,不把肢体伸出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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