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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开展“告别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公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开展“告别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公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开展“告别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公民”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七月七日

临汾市开展“告别交通违法
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公民”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切实解决当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及行人不按规定行走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塑造临汾文明形象,决定开展以“告别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公民”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文明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宣传,注重教育,强化整治,构建拒绝交通违法行为,人人争做文明交通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意识,树立临汾新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创新思维,转变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效途径。开展告别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公民活动,提倡孩子牵着长辈手、长辈牵着孩子手、同事同学手牵手、亲朋好友手牵手、夫妻之间手牵手等潜移默化的宣传互动,让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人影响一个群体,一个小团体带动一个单位,进而辐射整个社会,达到互相提醒、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交通有序畅通,守法意识增强,平安出行,交通事故减少的目的。
  (一)道路交通有序畅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车辆超速、无牌无证、酒后驾车、客车超员每年下降10%,公路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拥堵现象有效缓解,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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