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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临汾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读书活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化新闻出版行政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等要以书屋为载体,面向广大农民群众、青少年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采取与实用技术培训、专题讲座、心得交流、典型示范等相结合的多种方式,组织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读书活动,培养农民群众爱读书、读好书的习惯,使“农家书屋”切实服务“三农”、方便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的“文化大课堂”。
  (三) 加强书屋管理。“农家书屋”应当有相对固定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要对书屋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使其达到熟悉出版物有关业务、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农家书屋”要接受“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的领导,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对政府投入配送的出版物登记造册、加强管理、防止流失;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并严防非法出版物进入书屋;要按照服务“三农”、方便农民的要求,提供免费看书、借阅服务;要建立健全管理、借阅、读书和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科学规划。“农家书屋”工程由政府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实施。要把“农家书屋”建设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布局时,要结合当地实际,与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充分考虑结合农村现有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不搞重复建设,不增加农民负担,实现资源共享。要充分重视偏远、贫困地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特别是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地区,规划布局要适当倾斜。
  (二)多种形式建设。“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以市、县为主,省级扶持,支持多种主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参与。积极鼓励社会捐助,通过冠名、通报、表彰等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鼓励国内外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捐建,支持农民群众自己筹建。捐助方可根据“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规划、资助标准,自主选择捐助对象,通过指定的慈善公益组织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安排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人力、财力、物力和管理等方面的投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家书屋”活动的积极性,探索“农家书屋”管理新模式,建立起长期运行、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积极整合资源。在“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当中要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资源,不搞重复建设,避免铺张浪费。“农家书屋”建设要与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的各类农民培训、“万村书库”等项目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合力;要对现有的公益文化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使之达到“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基本标准,并加以充分利用;要对各部门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开展的“农民书屋”、“农民科技书屋”、“流动书库”以及其他各种“书屋”、“图书室”等类似项目加以利用,给予必要的补充和完善,整合成新的“农家书屋”,统一管理,同步推进,合理利用各种资源;要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团体开展的各类送书下乡项目,纳入“农家书屋”工程总体规划,名称不变,渠道不变,由现有承担单位分头组织实施。
  六、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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