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成立临汾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全面指导我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负责制订我市“农家书屋”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审定书屋选点,筹措安排和管理工程资金,落实“三农”读物的配送,对“农家书屋”进行指导,培训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
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负责“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同时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的配送,负责协调“农家书屋”的管理、培训、经营等工作,探索“农家书屋”运行的长效机制。将“送书下乡”工程、流动书库纳入到“农家书屋”工程中来,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建设与“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相结合,综合考虑,统一实施。
市文明办要把“农家书屋”建设工作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文明村镇创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核,开展多种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农家书屋”进行表彰。
市发改委负责“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的立项和政策保障工作,将“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纳入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市财政局负责国家财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和本市财政建设资金的落实工作,协调全市配套资金的使用,制定“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的申报、审定、拨付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村委会建设、管理“农家书屋”,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功能和作用,同时可以发起社会倡仪,呼吁社会定向捐助。
市农业局负责把农民培训教育同“农家书屋”建设结合起来,并将农民科技书屋所捐图书纳入“农家书屋”工程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市计生委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有益于“农家书屋”建设的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由相应部门组成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文化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农家书屋”的选点布局、资金筹措、装备验收、监督考核以及组织指导“农家书屋”开展读书活动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建设“农家书屋”。“农家书屋”的场地要按照统一式样布置门面,设有免费看书和租借区域,有专门的书架、书柜和看书桌椅,有条件的还应当配备电视和DVD。出版物配备主要包括适合当地群众阅读的“三农”读物、时政法律、医药卫生、计划生育、家电及生活常识、社科文学、少儿读物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每个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农家书屋”面积应在30平方米以上,每天开门时间不少于6小时。“农家书屋”还应该符合《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新出发〔2008〕865号)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