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83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多 托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 维 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尼玛次仁 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成 员:余 和 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艾 俊 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阿沛?晋源 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
旺 堆 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喻 达 瓦 自治区文物局局长
辛 高 锁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