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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岭县2009年以工代赈通村公路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岭县2009年以工代赈通村公路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上报的关岭县2009年以工代赈通村公路工程实施方案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省公路局组织有关专家共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公路全长25.5公里,为改扩建,分两段建设。其中:
  A段:花江镇至前锋公路,项目起点为花江镇,经大元、锡厂、曾家湾、半坡、弄袍、哨上、止于前锋。全长13公里。
  B段:板贵乡三家寨至木工村坡绵组公路,项目起点为板贵乡三家寨,经韩家寨、杨柳井、坝山、羊角井、新寨、瓦房、水井湾、老屋基、木工村,止于木工村坡绵组。全长12.5公里。
  二、技术标准:
  本项目的公路等级原则上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面采用泥结碎石,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在特殊困难地段,可根据《贵州省乡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三、原则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应进一步优化局部平、纵线型,确保行车安全。
  四、原则同意路基、路面及排水设计,设置墙式护拦处应按强制性标准要求加宽路基。
  五、全线建设涵洞351.5延米/76道,原则同意涵洞设计方案。
  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警告标志设计。
  七、经审定,本项目预算总投资为272万元,不含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投资,该部分投资由县政府自筹资金解决。资金来源: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87万元,省财政配套35万元,省交通配套5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35万元(详见附件)(略)。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本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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