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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学习培训阶段(4月23日至3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领导干部系统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食品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
  3、集中宣传阶段(5月1日至31日)。5月为全省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5月5日在平阳广场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活动,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各单位要设立宣传台,发放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答疑解惑。宣传月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同时开展"五进活动",即送食品安全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在行政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张贴食品安全法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在城市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印刷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同时,要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活动,重点就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环节、商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进出口环节、畜禽屠宰、食盐和保健食品等九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以食品安全法的认真贯彻实施,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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