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临汾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3应急专家组职责
3预测、预警
3.1信息检测
3.2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应急处置
4.3新闻报道
4.4应急结束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6保障措施
6.1通讯保障
6.2现场救援工程装备保障
6.3应急队伍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6.6治安保障
6.7物资保障
6.8经济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7.2培训
7.3演习
8附则
8.1预案管理
8.2奖惩与监督检查
8.3制定与解释
8.4预案实施
9附件
9.1临汾市突发地质灾害组织体系框架图
9.2临汾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9.3临汾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表
9.4临汾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专家组名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抗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原则。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主要目标,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