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塌陷及其伴生的地裂缝灾害的发生受采矿方式、上覆岩层厚度及强度、地质构造等因素的影响。近几年呈明显上升趋势,主要分布于我市中部,呈西南-东北条带状分布。随着矿山开采范围的逐步扩大和地面变形的持续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在不断增加。地面塌陷及地裂缝造成矿区地表房屋开裂,公路变形。地面塌陷、地裂缝是采矿区主要的防治灾害,尤其在雨季给该区域内的居民生产生活、车辆行驶构成很大威胁。
三、地质灾害防治
1、防治措施原则:(1)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3)以“防”为主,“防”“治”结合;(4)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2、主要防治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撤离或工程治理的防治方式。撤离是将居民及工程设施撤离隐患威胁区,同时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对隐患威胁区采取设立警示标志等方式,禁止人员入内。工程活动是采取监测、削坡、卸载、防护等工程方式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3、重点期地质灾害防治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期,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防范工作状态,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一)汛期值班制度
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执行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做好值班人员在岗和值班电话畅通,确保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迅速上报和及时抢险。
(二)险情巡视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汛期要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不断进行巡回检查。县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行政区所有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隐患点检查一次,重点隐患点每半月检查一次。
巡查的主要内容是危险区及隐患区的灾情发展趋势及监测、报警、应急抢险等措施的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发生。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向当地居民告知,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新的危害和损失。
(三)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尽快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当出现三级及三级以上预报等级时,该区域管理部门要及时报请县级政府批准,按规定程序公开发布地质灾害信息,进一步做好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工作。
四、地质灾害事故速报及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