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方案、目标和计划,重点在二级以上公路、主要县乡公路、旅游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
2、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会同公安、安监、建设等部门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同时,要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等重要关卡,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安全监管力度,禁止22时前无法到达目的地且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发车出站。建立健全包车运营管理和安全行车日志制度,分批对客运车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并与公安部门共享管理信息。
3、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改造县乡道路,并明确乡村道路及设施的养护责任。
4、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的监督检查,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倒查。
5、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及时提供交通路况信息等相关工作。
(四)建设部门工作重点
1、加强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将道路、停车场和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交叉路口安全设施等作为重要建设内容。保障建设经费落实到位,实现规划、建设、管理同步实施。
2、加强和规范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的管理,加强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逐步推行出租车公司和公交车GPS系统管理。
3、严格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地做好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实施路口渠化、港湾停车站的建设和改造、调整和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均衡主次干道及支路的交通流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供路况信息等相关工作。
(五)安监部门工作重点
1、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同时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共同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以及运输从业人员队伍。
2、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六)农机部门工作重点
1、切实把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安全宣传教育。
2、协同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质监部门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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