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煤矿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煤矿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临汾市煤矿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煤矿生产作业环境复杂,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往往受到瓦斯、煤尘、水灾、火灾、顶板等灾害的威胁。为确保我市在煤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准确、高效地采取措施,防止灾情和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抢险救灾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住即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造成损失这两个关键点,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放弃一丝解救遇险人员脱离险情的希望。同时,要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
(2)在对灾区人员实施救援时,坚持先生存者后遇难者,防止事故扩大,坚持有利于尽快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原则。
2 安全生产现状
2.1 基本情况
临汾市地处山西省的西南部,管辖17个县(市、区)和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与运城市相接,北与晋中、吕梁市相连,东与长治、晋城市接壤,西隔黄河与延安市相望。全市共有煤矿392座,分布在14个县(市、区),瓦斯、煤尘、水灾、火害、顶板等灾害在我市煤矿几乎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