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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实行市县两级联动评议。各县(市、区)行评办和纠风办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行评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对行业的监管作用,市直各参评牵头部门要把全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要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促进科学发展、构建临汾和谐的重要途径,是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在人才、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评议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市直各参评部门(行业)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指导、督查。直评单位要严格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积极配合,履行职责。各级行评办和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不定期明察和暗访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测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民主评议内容更具针对性,民主评议过程更具实效性,民主评议方法更具科学性,民主评议结果更具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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