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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对Ⅱ级停电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经授权的县(市、区)政府共同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5.3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市应急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宣布应急结束: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要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6 信息发布


  (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经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其中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要经过省应急领导机构同意,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2)加强新闻报导和舆论宣传工作,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7 后期处置

  7.1 生产恢复
  应急结束后,参加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立即归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需要救援单位继续开展工作的单位,应当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复。
  7.2 善后赔偿
  应急结束后,在政府有关部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立即开展善后赔偿处置等事宜。
  7.3 调查与评估
  应急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专家对事件及处理过程进行调查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省、市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评估总结报告于一周内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7.4 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临汾电网各单位研究故障发生机理,分析故障发展过程,总结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补充、完善和修订沈阳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故障所涉及的发电厂、变电站及相关单位应及时总结应急处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救援、事故抢修等保障体系,并将改进方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将本网运行中出现的故障、故障技术分析以及各单位整改措施向调度系统各运行单位发布,以提高电力系统的整体应急处理能力。

8 应急保障

  8.1 人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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