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日
临汾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临汾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事故损失和降低事故影响,维护临汾市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电网公司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临汾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编制。
1.3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事件引起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我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健全应急体系,在强化预防工作的同时,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工作,努力降低事件发生的概率,一旦发生力争使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