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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5.1.2Ⅲ级(较大)响应发生Ⅲ级(较大)涉外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事件直接涉及人员、单位归属的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执行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的有关指示,并及时上报省外办。境外涉我市派出人员发生Ⅲ级(较大)涉外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事件直接涉及人员、单位归属的主管部门应及时上报市外办,并与派出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保持联系,摸清情况,了解伤亡人员数量、姓名、籍贯、状况、家属联系方式、国内联系单位等,上报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并跟踪续报有关情况。市外办协助事件涉及人员派出单位及受害人家属办理赴事发国、地区处理善后事宜手续。我市境内发生Ⅲ级(较大)涉外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事件直接涉及人员、单位归属的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局面,制止事态发展,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及时派出相关人员和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核实情况,组织救助应急工作,包括迅速了解事件规模并上报伤亡人员数量、姓名、国籍、状况、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事件直接涉及人员、单位归属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紧急采取措施,开展紧急救援、医疗急救、安置安抚、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根据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事件直接涉及人员、单位归属的主管部门的要求,市应急指挥部指示各成员单位提供紧急救援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市外办协助配合安排接待相关使领馆人员和死伤外籍人员家属来华探视及处理善后事宜。
  5.1.3IV级(一般)响应发生IV级(一般)涉外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事件直接涉及人员、单位归属的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执行市应急指挥部和省外办的有关指示。境外涉我市派出人员发生IV级(一般)涉外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事件直接涉及人员、单位归属的主管部门应及时上报市外办,并与派出单位和省外办保持联系,摸清情况,了解伤亡人员数量、姓名、籍贯、状况、家属联系方式、国内联系单位等,上报省外办,并跟踪续报有关情况。市外办协助事件涉及人员派出单位及受害人家属办理赴事发国、地区处理善后事宜手续,并将处理结果报市应急领导组及省外办备案。我市境内发生IV级(一般)涉外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事件直接涉及人员单位归属的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局面,制止事态发展,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及时派出相关人员和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核实情况,组织救助应急工作,包括迅速了解事件性质并上报伤亡人员数量、姓名、国籍、状况、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事件直接涉及人员单位归属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紧急采取措施,开展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市外办协助配合安排接待相关使领馆人员和死伤外籍人员家属来华探视及处理善后事宜。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流程图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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