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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报送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信息工作的通知

  (三)在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卡片,点击卡片后面的“详细”按钮,点击“纳入专病管理”的按钮,纳入后才可填报相关信息。

  附件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
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暴发填报说明

引言

  根据2009年9月30日卫生部下发的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二版),甲型H1N1流感、季节性流感和急性发热呼吸道疾病(ARI)/流感样病例(ILI)暴发的突发事件报告表格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突发网的相关填报内容进行说明。
  一、突发系统报告
  (一)涉及的事件类别
  1.传染病暴发:
  乙类:甲型H1N1流感。
  丙类:流行性感冒。
  2.流感样病例暴发 (ARI/ILI)。
  (二)报告信息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
  2.季节性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报告表。
  二、信息填报规范
  (一)基本信息
  1.本次报告发病人数:本次新报告的确诊病例数+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数。
  2.本次报告死亡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次报告的死亡人数。
  (二)事件时间
  1.首例病人发病时间:本次报告的发病人数中第一例确诊病例/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的发病时间。
  2.末例病人发病时间:本次报告的发病人数中最后一例确诊病例/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的发病时间。
  (三)年龄分布
  1.轻症病例数、重症(危重)病例数、死亡病例数:均为本次暴发截至填报时的病例状态的累计数,而不是新增的病例数,轻症病例可转为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重症病例可转为死亡病例,但已被计算为重症或死亡的病例不能再被计算为轻症。
  2.住院病例数:本次报告的新增住院病例数。
  3.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数:本次暴发截至填报时的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累计数。
  (四)采样与检测信息
  1.采集呼吸道标本的病例数:本次疫情采集呼吸道标本的累计病例数。
  2.检测病例数:检测的实际病例累计数。
  3.填报原则:
  (1)未检测项目不填写(如未进行H3N2的亚型鉴定,则不能在相应的项目下面填写0,只能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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