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印发应急手册,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8.10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各部门应结合专业特点,做好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各负其责,提高全社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意识和常备有效的防范措施。
宣传: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市新闻媒体提供相关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门应在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教育,提高全民应急意识。企业与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的应急知识。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应公布并大力宣传有关应急预案。
培训:各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管理人员、救援及企业作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为重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有关制定预案的法律、法规依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基本内容,研究和完善政府各级、各专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形式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和专门培训方法,达到提高素质、增强意识目的。
演练:有计划地、经常性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专业队伍要以自己力量为主,配以社会力量进行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要重视预案演练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防止演练走过程,防止演练出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要在组织、规模、形式上到位。市政府每两年组织一次演练活动,各专业预案应由牵头单位每年至少做一次演练。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对演练情况,要进行总结、评估、上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抢险救灾的义务。军分区和武警临汾支队、临汾消防支队是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抢险和保卫的重要力量,参加有关演练。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作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原则依据。随着经济发展、管理水平提高、应急手段及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同行业先进经验引进以及人们对应急预案的重要性认识提高,应急救援预案需要不断完善。本《预案》由市政府安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执行情况一年进行一次总结,并及时组织修订。
9.2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9.3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党的纪律部门、公检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