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扑火救灾的医疗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灾区的疫情、疫病防护。
市农业局:负责及时提供森林火灾现场周围的农业生产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采取应急监控保护等措施。
市煤炭局:负责协调基层煤炭系统矿柱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可积极协调组织矿山救护队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重点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采取应急监控和保护等措施。
移动临汾分公司: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积极提供扑火救灾所需的电信资源,提供火灾现场应急通信保障,保证扑火救灾通信通畅。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森林火灾现场气象信息资料,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广电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森林火险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方面的信息,对典型火灾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进行曝光。
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无线电台频率的划定及超短波通讯的畅通保障工作。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测预报
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及时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认真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及时向全市发布火险形势预测报告。
3.2 林火监测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或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结合了望台观察和地面人工巡逻,及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火场发展态势,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 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4 信息报告
发生森林火灾后,有关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核准情况,按照森林火灾报告程序,首先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后,每2小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灾发展态势和扑救情况。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认真核实,在火灾发生2小时内如实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市人民政府。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