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2009)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市森林扑火指挥部职责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做好扑火救灾的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技术咨询和现场督导以及灾后处置等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灭火灾。
  2.2.2市森林扑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市森林扑火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森林火灾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制定、修订扑火预案和森林防火有关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会商森林火灾发生发展态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森林火灾损失情况;沟通上报火情信息;为市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提出建议;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2.2.3市森林扑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发生森林火灾启动本预案后,市森林扑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积极完成各自的职责任务。
  临汾军分区: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抢险救灾条例》,按照森林扑火需要,及时协调组织驻临部队、预备役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武警临汾支队: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抢险救灾条例》,按照森林扑火需要,及时协调组织驻临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保障,承担森林火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传下达等工作,完成市扑火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应急事务,做好本预案的修订和演练等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督查森林火灾案件的审判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森林火灾案件中涉嫌失职渎职人员的查处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和扑火救灾科普知识,按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道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市发改委:协调扑火物质的应急调度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全省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重点火险区域中、小学生应对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治安工作。及时进行火案侦破,查明起火原因,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做好扑火救灾的交通疏导,维护保障灾害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
  市安监局:负责森林火险区域及森林火灾发生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扑火救灾应急所需经费的拨付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做好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市交通局:负责扑火救灾物资和扑火人员运输的道路畅通工作,为扑火救灾车辆提供绿色通道。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