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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的作用,增强防控工作合力;要加强卫生专业人员防控知识和疫情处置培训,争取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治疗,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暴发流行;要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熟悉防控工作程序,增强群防群控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合理配置人员、经费和物资,全面提升防控工作的综合能力;要通过多种形式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学生进行防控知识、技能的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控能力,让学生明白甲流感可防可控可治,但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主动防控。

  四、进一步完善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控、处置措施。要指定专门人员落实监测措施,发现有流感样症状者,要在第一时间隔离诊治、上报主管领导;每日师生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登记、随访、追踪工作要责任到人,一旦发现有发烧和流感样症状者,立即报告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卫生专业人员要立即给予诊断治疗,情况严重的要报当地卫生部门并在指导下合理处置、分类救治;要积极开展卫生清扫、消毒等活动,消除死角,保证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清洁卫生;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性服用中药等措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校园出入检查、登记制度,师生每日体温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每日清扫、消毒、通风制度(特别是教室、宿舍、食堂、阅览室和体育馆等重点场所),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防控措施定期检查制度。要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制,保证各项制度、措施正常运行,发挥作用,确保防控工作实在有效。

  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教育和管理,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一旦发生疫情,学校要根据当地疾控部门的评估意见,科学合理地实施隔离、救治、停课等措施。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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