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冀教政体〔2009〕8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当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蔓延,部分地区和一些国家已经进入第二波疫情的流行高峰期。根据卫生部11月4日通报,我国内地报告的确诊病例数已经超过5万例,重证病例和死亡病例也在不断增加。国庆节后,虽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需要克服麻痹思想,树立打持久战、攻坚战的思想准备,认真负责地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现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
我省的疫情发展与全国的情况大致相同,入秋以来,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呈现出病例数骤增态势和毒性增强、快速传染等特点,仅10月份一个月,全省就新增报告529例确诊病例,并且出现了12例重症病例,还有1例经抢救无效死亡,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青少年学生是易感人群,学校是易发疫情的重点场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做好长期应对准备,积极防范今冬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可能发生甲型H1N1流感的暴发流行,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广大师生员工的危害。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防重症、防扩散、防大疫和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疏导到位、督导检查到位”的总体要求,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调整、充实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教育部和我省有关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情况,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完善防控体系,严格各项制度,使各院、系、部门和班级、老师、学生熟悉防控措施、防控要求,形成全员参与,人人行动的防控工作局面,把防控措施落到实处。